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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 一顾倾人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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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久,米香味从锅盖的边缘,飘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并没有停下,准备将摆在灶台边上那些全新的碗筷洗一洗。

    碗被草绳直直地捆成了三摞,他把它们逐一地拆开,放入水盆中。

    顾晓晓回了趟屋子,才发现字画都已经挂上了。

    正厅的墙上,是一幅对联和一幅水墨画。

    她不懂这些风月,只觉得十分好看。

    可是一走进寝居,却蹙起了眉头,因为床铺的墙头挂着三个字。

    上书:须耐烦。

    她用力推开后门,站在低矮的台阶上,气呼呼地问,“怎么?我这人看上去,很不耐烦吗?”

    水盆边的碗,此时已经叠起了一只又一只,他抬起头,看了她一眼。

    “姑娘不要误会,其实在这‘须耐烦’的前面还有三个字,叫做‘自然醒’,放在床铺之上,再合适不过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直接挂‘自然醒’不就行了?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想告诉姑娘,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:心无挂碍便可自然醒,平和坚韧方能须耐烦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我像是有心事的人?”

    “每个人都有心事的。”

    见她不说话,他又问道,“原来姑娘你,姓顾?”

    顾晓晓被吓了一跳,难道自己暴露了?可是这不可能啊,方奇才也没有这个胆。

    “你,你怎么知道的?”

    他从盆里捞起了一只湿漉漉的碗,碗口对着她,挥了一挥。

    因为他每洗一只碗都能看到,碗底刻着一个“顾”字。

    每一个字的字体都不同,是圆润还是细幼,全凭刻碗师傅当时当刻在手上的心意。

    她松了一口气,想起来昨日去林州街上的碗铺子,挑完了碗,店家问她碗底要刻什么字时,她随口就说出了自己的姓氏。

    “一顾倾人城,再顾倾人国,是个好姓。”

    话题至此,她才想起来,算起来这已经是他们之间第三次见面了,互相竟都没有开口问过名字,虽然她其实知道他的很多事,包括那些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事。

    “对了,我叫顾晓晓,你呢?”她刻意装作很随意地问。

    “噢,我叫方立珍。”

    顾晓晓瞬间就明白了,这一定是他爹方奇才的有意安排。

    “方公子在家,也会时常下厨吗?”

    “倒也不是每日都下厨,只是不知为何就是喜欢捣腾厨房之事,除了睡到自然醒,吃也是很重要的。”

    她脱口而出,“吃什么不重要,只要能吃饱就行。”

    小时候在街头讨饭的那几年,饿肚子的滋味就像已经融入了她的血脉,吃饱对她而言就是最大的奢求,哪怕后来入宫多年,她也从不挑食,有什么吃什么,样样都觉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虽然平日总听娘娘说,什么东西要怎么做才好吃,稍有细微不同就会有天差之别,可是她自己却是怎么也吃不出这些区别。

    他掀开了大铁锅的盖子,用勺子舀了一舀,翘起了嘴角,“顾姑娘,粥已经差不多快好了,也不必再往里添柴禾了,就这样温着就好,姑娘你随时都可以盛着吃。”

    “有劳方公子,要不要一起吃了再走?”

    “我还要赶回去开铺子,就先告辞了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那我也不强留了,我送你。”

    看着那个白衣背影逐渐远去,变得越来越小,顾晓晓还一直倚在篱笆旁边。

    “你煮粥,我劈柴,这好像……是不是反了?”

    咕咕叫个不停的肚子,又把她重新带回了后院。

    灶上的三叠碗,已经被摆得整整齐齐,她随手就拿起了最上面的一只。

    连碗底都擦洗得无比亮堂,而且还没有一丁点的水渍。

    一手掀开了锅盖,她盛了一碗白粥,他的手艺似乎不错,粥煮得很是绵柔、爽滑。

    捧着碗,她一屁股坐在了后门台阶上。

    粥还有些烫,她对着碗口吹了一吹。

    白粥入口,香甜入心。

    走出了很远,直到转入一条田梗小道,他突然停下了脚步,然后甩起手,跳跃了起来,欢腾地转着圈。

    以前全家人去郊游,弟弟走着走着就会这样,自己还笑他,这模样就像是一只刚学会走路的小羊羔。

    “这位顾姑娘,好像不怎么爱笑。”

    三次,每次见到她的时候,她不是冷着一张脸,就是气呼呼的。

    虽然劈起柴来,力蛮如男子,又爱乱丢东西,随性得很。

    可他不知道为什么,听她说话的时候又觉得,她并不像外表看来的这般坚硬。

    跃过了一个水沟坎之后,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。

    昨夜,他没有回家,而是留在了铺子里。

    灯烛摇曳中,他把铺子里所有的字画,全都卷开来,然后一一审阅。

    “到底要什么样的字画,才能配得上这个姑娘呢?”

    摇头,摇头,无数次的摇头。

    他第一次觉得,铺子里的字画竟如此烂俗,能和这个姑娘相配的真是寥寥无几,自己这个店家当得实在太不用心。

    最后,他决定,还是自己动笔泼墨。

    须耐烦,只不过是三个字而已。

    瘦金、草书、篆书、行楷……他挨个试了过去。

    直到寅时二刻的时候,他才终于写出了令自己满意的字来。

    “须耐烦,有意境。”

    此时,书桌的周围已经废纸成片,连他的鞋底不知道何时都沾着一张。

    等到墨全干了,加上刚才精挑出来的另外两幅字画,他将它们一起放入了卷轴中。

    也顾不上收拾满地乱糟糟的残局了,也不打算睡上一会儿,他直接就去铺子后头洗漱。

    像他这般性子的人,要有多么难得,才会顾不上?

    之前是弟弟刚丢的时候,他每日不停地画着、发着寻人画像,对其他的一切都毫无心思。

    可是这一次,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在意呢?

    就像他也不知道为什么,每日路过自家铺子门前,看到隔壁铺子挂着的招牌“观秋居”三个字,好像再灰暗的心情都能被点亮。

    是因为……想到了那个姑娘吗?

    是从当时在手里递出去的画像遭到了无数次拒绝,却听到眼前的她,轻轻说了一句“但我会留意的”的时候,就开始了的吧。

    就好像跌入江海之中,使出全身气力,拼命地挣扎,依然挡不住渐渐往下沉之时,终于,抓住了一根竹筏。

    什么都不想了,只想要,紧紧地抱住它。

    毕竟天地冷漠,谁能对谁负责?

    有人能同自己站到一起,就足够让他继续生出勇气。

    那一刻,他觉得不再孤立无援,有人和他一起。